盱眙绿环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利用技术改造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盱眙绿环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利用技术改造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内容及评价结果第二次公布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盱眙绿环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利用技术改造扩建项目;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10755万元,一期对现有的废酸、废碱项目生产工艺进行优化技改扩建,淘汰部分搅拌、除杂设备,新购置树脂吸附、蒸发浓缩装置等设备,二期对原有含镍等废物催化剂进行技改,淘汰原有湿法工艺,新增刮板机、炭化炉等设备。全厂建设规模为年综合利用总规模22.5万吨工业危险废物。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废水:本项目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水、质检化验废水、机泵排水、冲洗排水、生活污水、废气处理废水及初期雨水等;
废气:扩建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酸性废气、熔炼废气、污泥干化产生的粉尘。
固体废弃物:本项目建成后会产生干化压滤钙泥、粉尘、滤渣、水淬渣、脱硫渣、废滤芯、废布袋/滤袋、化验废液、废包装桶/袋、废抹布、劳保用品和生活垃圾等。
噪声:本项目建成后噪声源主要为各类泵、回转窑、焙烧炉、高温炉、离心机等设等设备噪声。
三、环境质量现状
大气环境:根据《2021年盱眙县环境质量报告》,盱眙县2021年6项单项指标中,PM2.5、PM10和臭氧日均浓度有部分超标,二氧化硫、NO2、一氧化碳指标空气质量评价均为达标,空气质量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9095-2012)评价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主要污染物是PM10、PM2.5和O3,属于不达标区。
补充监测氟化物、铅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H2S、HCl、硫酸雾、非甲烷总烃、氨、二噁英、锰及其化合物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标准限值要求;二噁英满足日本环境厅中央环境审议会制定的环境标准限值要求。
地表水环境:地表水从单因子指数看,评价区域内维桥河断面上各污染物均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的要求。
声环境:昼夜间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
地下水环境:评价区内各监测点监测指标除镍、硫化物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限值外,其他指标均能满足或优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II类标准限值,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土壤环境:土壤监测因子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①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直接向地表水体排放废水,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处理达标后部分废水回用于含镍等贵金属废物综合处理生产线水淬和脱硫用水及厂区冲洗用水,部分废水排入盱眙县第二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②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改扩建项目渗析车间和中和车间酸性废气依托现有二级碱喷淋塔处理达标后通过20m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污泥干化车间废气依托现有设备自带除尘装置“旋风+水膜除尘”处理,通过20m高的DA002排气筒排放;负压蒸氨生产线废气采用酸喷淋处理达标后通过20m高的DA003排气筒排放;氟化氢铵/硫酸铵车间废气采用碱喷淋塔+水吸收塔处理达标后通过20m高的DA005排气筒排放;熔炼车间废气采用“急冷+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石灰-石膏法脱硫系统”处理达标后通过20m高的DA006排气筒达标排放。
③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为粉尘、水淬渣、脱硫渣和生活垃圾,粉尘、水淬渣、脱硫渣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对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滤渣、废滤芯、废布袋/滤袋、化验废液、废包装桶/袋、废抹布、劳保用品等,均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危险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环境影响较小。
④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各设备噪声经隔声降噪和距离削减后,厂界噪声不超标,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采取一系列相应的环保治理措施做到各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这些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及规范要求;生产过程中遵循清洁生产理念,所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能保证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估算结果表明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通过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并落实应急预案,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公示期间,未接收到公众反馈意见。综上所述,从环境影响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六、公众查阅环境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或承担环评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盱眙绿环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淮安市盱眙县经济开发区淮水路9号
联 系 人:陈总
联系电话:0517-88299775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付工
联系方式:025-87770903-8033
传真:025-68661189
邮箱:3293204021@qq.com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确定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以建设项目厂址为中心,2.5km圆形范围),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①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②是否知道/了解本项目的建设内容;③项目对环境有哪些污染;④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⑤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公告时间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通过e-mail、传真、信函或其他便利的形式提交书面意见。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参与起止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委托单位:盱眙绿环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9月5日